加强保障 打击剥削
2018年1月28日
随着社会的发展,愈来愈多家庭需要聘请外籍家庭佣工(外佣)协助料理家务及照顾家中老幼。时至今日,在港工作的外佣已经由1975年的1350人大大增加至2008年的约18万人,并在过去10年增加超过一倍至去年底的约37万人。现时外佣人口约54%来自菲律宾,约43%来自印尼,其他来自印度、泰国、斯里兰卡及巴基斯坦等地。
现时,外佣占本港劳动力约百分之十,在本港服务超过28万个家庭,对本地家庭以至香港经济发展的贡献毋庸置疑,尤其是协助释放本地妇女的劳动力,让女性投身就业市场,为经济发展作出宝贵贡献。
香港特区政府一直致力保障在港外佣的劳工权益。就此,将于下星期三(1月31日)恢复二读辩论的《2017年雇佣(修订)(第2号)条例草案》(《条例草案》)会是一个重要里程碑。
《条例草案》目的是加强规管职业介绍所,以保障求职者(包括外佣)的权利。《条例草案》的建议修订,旨在提高滥收求职者佣金及无牌经营职业介绍所的罪行的最高刑罚、扩大滥收佣金罪行的适用范围、就劳工处处长考虑拒绝发出或续发准予经办职业介绍所的牌照、或将牌照撤销的新理由订定条文(例如持牌人的相关人士违犯了《雇佣条例》第XII部或根据《雇佣条例》第62条订立的任何规例等),以及为劳工处处长发出关于职业介绍所的实务守则提供法律基础。
在现行法例下,职业介绍所可向求职者收取的佣金不得超过其就职后第一个月工资的10%。任何人如违反有关规定,最高可被判罚款5万元。为回应社会就职业介绍所滥收求职者佣金的关注,政府建议大幅提高罚则至最高罚款35万元及监禁3年,即《雇佣条例》下最高的罚则水平。
此外,我们亦建议把滥收求职者佣金罪行的涵盖范围,扩展至持牌人之外的相关人士,包括管理层及受雇于职业介绍所的人员。这些建议通过后,将大大加强对滥收佣金罪行的阻吓作用。
我相信《条例草案》是一个大突破,让劳工处加强监管职业介绍所,大大加强对本地雇员、外佣以至雇主使用职业介绍所服务的保障。
劳工处一直严厉打击不良职业介绍所违反《雇佣条例》和《职业介绍所规例》的行为。自2014年起,劳工处已增加人手加强巡查职业介绍所,由每年1300次增至1800次。劳工处亦与主要外佣来源国的驻港总领事馆成立常设联系机制,亦与入境事务处及警务处紧密合作(例如举行联合调查行动),务求加强打击不良职业介绍所。
我们也非常重视宣传和教育,加强外佣对其劳工权益的认识。劳工处于2017年1月推出职业介绍所专题网站,让求职者和雇主可便捷地取得与规管职业介绍所有关的资讯,包括查核职业介绍所是否持有有效牌照、浏览参考资料和刊物,以及劳工处就成功检控、撤销牌照/拒绝续牌而发出的新闻公报等。另外,网站设有「外籍家庭佣工专区」栏目,提供菲律宾语(他加禄语)、印尼语及泰文版本,让外佣随时浏览相关资讯。
外佣是我们的好帮手,其劳工权益更加不容忽视。我期望《条例草案》能得到立法会议员的支持和通过,以便修订建议可于2月9日刊宪生效,加强保障外佣及本地劳工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