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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国安立法 维护长治久安
巩固一国两制 无损权利自由

2020年5月24日

国家安全是安邦定国的重要基石,人民安居乐业的最佳保障。

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的一个享有高度自治的地方行政区域,香港特别行政区(特区)有宪制责任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维护国家安全天经地义,是整个香港社会的共同责任,也关乎全港市民的切身利益。

立法合法合宪,有必要性,迫切性

香港跟祖国紧密相连,是命运共同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过去一年,一些背离香港根本利益的人,蓄意严重触碰「一国」原则的重要底线,破坏中央和特区的关系,危害国家主权安全,挑战中央权力和《基本法》权威。有人甚至公然鼓吹「港独」、「民主自决」,煽惑大量违法活动,并出现极端化、近乎恐怖主义的行径,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有人肆意侮辱和焚烧国旗、污损国徽、冲击中央驻港机构、攻击中资企业,并乞求外国干预香港事务,甚至对香港实施制裁,更有人扬言要瘫痪特区政府。这些激进主张和违法暴力行为令人极度忧虑,我们必须正视。情况若未能有效遏制,有可能提升到危害国家安全的层面。

无可否认,香港特区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始终存在着漏洞。由于香港目前面临的国家安全局势日趋严峻,特区行政立法机关因种种原因难以在可见未来自行完成有关维护国家安全的立法。因此,特区政府全力支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人大)从国家层面审议《有关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决定》)。此《决定》合法合宪,既有必要性,亦有迫切性。

无损权利自由 巩固一国两制

《决定》针对的是四类行为或活动,即分裂国家、颠覆政权、组织实施恐怖活动的行为,以及外国和境外势力干预香港特区事务的活动。绝大部分香港人遵纪守法,不会参与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或活动,根本不会受《决定》影响。《决定》惩治的是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一小撮「港独」分子和暴力分子,目的是要保护广大香港市民生命、财产、自由和权利。在这时刻,社会流传不少关于反对《决定》的各种不尽不实的资讯、散播恐慌的无理指控和误导性言论。我呼吁港人要理性分析,明辨是非,正确理解《决定》。

要强调,《决定》绝对无损「一国两制」。香港特区会一如以往23年继续实行「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决定》不会改变香港特区享有的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司法权和终审权,亦不会影响港人依法享有的各项权利和自由。市民可继续享有言论、新闻、集会、示威、游行等自由,也可如常进行国际交流、学术交流和自由营商。只要依法进行,依规办事,不涉及《决定》针对的四类行为或活动,守法的市民和海外投资者又何需担心。

经过过去一年的一连串暴力冲击,香港已经去到一个十字路口,我们必须明确选择:要尽快拨乱反正、重回正轨,确保市民安居乐业,营商投资环境稳定,继续在光明大道上发展;还是任由激进和暴力分子假借民主之名,任意破坏香港社会的和平和安宁,把香港拖上绝路呢?答案显而易见。事实上,社会动荡才是安居乐业和投资者的大敌。香港何去何从,孰优孰劣,社会自有公论。

《决定》通过后,特区政府将全力配合尽快完成有关立法,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确保香港在「一国两制」下保持长期繁荣稳定,长治久安。

另一方面,本周三(5月27日),《国歌条例草案》(《草案》)将提交立法会大会恢复二读辩论。

实施《国歌法》法理所在

国歌是国家的象征和标志。《草案》旨在以本地立法形式在香港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国歌法》)。特区政府有宪制责任尽快实施《国歌法》,维护国歌的尊严,使市民尊重国歌,实践「一国两制」。事实上,维护国家和民族尊严是每个香港人应有之义,亦是应有之情。

尊重国歌合情合义

无论是国歌、国旗或国徽,都是一个国家的标志和象征,任何一位公民都必须予以尊重。《草案》只会对公开、故意侮辱国歌的行为作出惩处。事实上,只要不去侮辱和损害国歌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和标志的尊严,市民无须忧虑会误堕法网。

《草案》经历了长时间的咨询、酝酿,终于在本周三(5月27日)正式在立法会恢复二读辩论,可以说是进入最后审议阶段。我要指出,《草案》在2018年初展开立法工作,经过一年的讨论、收集公众意见和草拟法案,并在去年1月刊登宪报及提交立法会首读和二读。法案委员会经过合共17次会议超过50小时的深入讨论,完成对草案的审议,而内务委员会亦已在去年6月对政府于本立法年度恢复二读辩论的计划并无异议。

综观全球,很多国家都设有禁止侮辱国歌的相关法例,我期望立法会能尽快通过《草案》,共同维护国歌尊严,让香港特区及早完成这个宪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