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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榮穩定:一國之利 兩制之便

2017年5月28日

昨天,我陪同行政長官到北京出席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舉辦的「紀念香港基本法實施二十周年座談會」,同行的還有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陳兆愷法官和律政司法律政策專員黃惠沖資深大律師。全國人大常委會張德江委員長在大會上作重點發言。

《基本法》是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憲制性文件,亦是國家的全國性法律。「一國兩制」是一個整全的概念,惟其建基於「一國」,才能擁有「兩制」的優勢。《基本法》規定特區實行「一國兩制」、「港人治港」和高度自治,這是對國家和香港最有利的安排。

在「一國兩制」之下,香港享有國家經濟強勁及強大綜合國力之利、兩制運作靈㓉之便,令香港在國家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事業中佔有獨特優勢、發揮特殊作用。因此「一國兩制」為香港帶來實質的好處,就是不折不扣的擁有兩個世界最好的東西。

香港過去二十年的發展和成就,充分說明了這一點。舉例來說,《基本法》第111條規定港元為特區法定貨幣。在「一國」之內,港元和人民幣兩種貨幣並存,促成了香港成為全球最大的離岸人民幣中心。另《基本法》第九條規定,特區的行政、立法和司法機關除使用中文外,還可使用英文,令香港擁有兩文三語的優勢。此外,《基本法》第82條規定香港特區的終審權屬於終審法院,亦訂明終審法院可以邀請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的法官參加審判,確保終審法院判決的質素,加強公眾和國際商界的信心。事實證明,《基本法》確立香港作為國家最開放和最國際化城市的地位。

在「一國兩制」下,國家大力支持香港的發展,推出一系列惠港措施,包括《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CEPA)、「滬港通」、「深港通」,以及大型跨境基建。國家「十二五」及「十三五」規劃設《港澳專章》,確立香港在國家整體發展中的重要功能。

香港憑着「一國」和「兩制」的雙重優勢,鞏固和提升在國際舞台上的重要角色。國家在「一帶一路」倡議中,支持香港發揮國際金融中心、全球離岸人民幣業務樞紐和國際資產管理中心的功能,「引進來」和「走出去」,令香港成為國家最開放的國際城市。

今年是香港特區回歸祖國二十周年,也是《基本法》實施二十周年。讓香港市民對《基本法》有充分和全面的認識,是落實「一國兩制」的重要基礎。特區政府一直透過公民教育、學校教育及公務員培訓三方面推廣《基本法》。由我主持的基本法推廣督導委員會舉辦不同活動來推廣《基本法》,包括專題研討會、講座、問答比賽、巡迴展覽及網上問答遊戲。我們亦贊助非政府機構舉辦推廣《基本法》的活動。我留意到不少學者、青年人及學生參加活動,讓我感受到香港年輕的一代對《基本法》的關心和重視。

為提高青少年對《基本法》的興趣,我們定期舉辦活動,以電腦互動遊戲及攤位遊戲介紹《基本法》,設置《基本法》流動資源中心車輛走訪屋邨和學校。我們亦特別製作「一日一問《基本法》」流動應用程式、立體兒童圖書及桌上遊戲等。

最近,我們建立全新的《基本法》案例資料庫網站,蒐集與《基本法》有關的案例、判詞及法律解說,讓各界人士以簡單方法搜尋案例,加強對《基本法》的深入認識。

特區政府在招聘程序中會測試公務員職位申請者的《基本法》知識,作為評核應徵者整體表現的一個考慮因素。至於現職公務員,我們亦有提供國家事務研習課程和《基本法》培訓,在2017年大約有15 000名公務員參加。

《基本法》是香港繁榮穩定的基石,也是特區成立的法理依據,向前邁進的動力。特區政府將繼續加強《基本法》的推廣工作,促進對《基本法》明確而廣泛的認識。正如特區成立二十周年主題曲《我的香港》歌詞所說,願我們繼續腳踏每步,拓闊世界空間,隨年月變化,新添光輝年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