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嬰兒獎勵金
概說
- 為鼓勵市民生育嬰兒,政府會向合資格的父母,就每名於2023年10月25日起出生的嬰兒給予二萬元的現金獎勵,計劃為期三年。由2023年10月25日開始,父母在為嬰兒辦理出生登記及申領出世紙時,可同時提交獎勵金的申請。
申領資格
符合領取獎勵金的資格是:
- 嬰兒須於2023年10月25日至2026年10月24日期間在香港出生;及
- 在遞交申請時,父母其中一方必須是香港永久性居民。
提交申請及時限
- 必須由父或母本人提交申請及領取現金獎勵(不能授權他人代為申請或領取);
- 父母應於嬰兒出生42日內,在為嬰兒辦理出生登記時申請獎勵金;如未能的話,也要在嬰兒出生當天起計6個曆月之內提交申請註1。
親身或網上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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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身辦理
在出生登記處親身辦理出生登記及申領出世紙時,合資格父母可就獎勵金一併作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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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申請(使用者須先登記成為「智方便+」的用戶)
入境處的網上辦理出生登記系統,附設申請表供合資格人士作出申請。
網上辦理出生登記請參閱 https://www.immd.gov.hk/ebirthreg。
常見問題
問 1 | 如果嬰兒在香港以外地方(海外或內地)出生,是否可獲發放有關現金獎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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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 | 不可以。為鼓勵香港市民在本地孕育新生命,嬰兒必須在香港出生,才可獲發有關現金獎勵。 |
問 2 | 如何申領新生嬰兒獎勵金? |
答 2 | 合資格父母可透過網上申請或在出生登記處親身辦理。 |
問 3 | 誰可透過網上申領新生嬰兒獎勵金? |
答 3 | 跟網上辦理出生登記的準則一致,相關條件可參閱 https://www.gov.hk/tc/residents/immigration/bdmreg/onlinebirthregistration.htm |
問 4 | 如何計算多胞胎的獎勵? |
答 4 | 現金獎勵是以每一名新生嬰兒計算。如出生的是雙胞胎,其父母可獲發總共4萬元的現金獎勵,如此類推。 |
問 5 | 新生嬰兒獎勵金何時發放? |
答 5 | 如合資格申請人填寫的銀行資料正確毋誤,獎勵金一般會在兩至三星期後發放到收款人的本地個人名義的銀行戶口。政府在安排發放獎勵金後,會透過名為「#BabyBonus」的短訊發送人名稱,發出通知短訊到申請表上提供的本地聯絡電話號碼。 |
問 6 | 申請新生嬰兒獎勵金時須要提供甚麼資料? |
答 6 | 申請人須提供父或母其中一方以個人名義開立的本地港元儲蓄或往來銀行帳戶的資料(即持有人英文姓名和戶口號碼),以及一個可以接收本地短訊的聯絡電話號碼。 |
問 7 | 如在遞交新生嬰兒獎勵金申請後發現資料填寫錯誤(例如銀行戶口資料或聯絡電話號碼),如何提出更改? |
答 7 | 在提交新生嬰兒獎勵金的申請後,如發現填報的資料有誤並需要作出更改,同一位申請人 (即提交原本申請的申請人 ) 須盡快前往任何一間出生登記處親身提交更改申請。提交更改申請時,申請人須帶同香港身份證或有效旅行證件的正本,以及提供嬰兒的出生登記編號。出生登記處的地址及聯絡方法如下:https://www.immd.gov.hk/hkt/contactus/birth.html。 |
問 8 | 如於網上申請新生嬰兒獎勵金時因網絡異常以致申請中斷,應如何處理? |
答 8 | 在此情況下,獎勵金申請可能尚未成功遞交。合資格父母可先聯絡任何一間出生登記處查詢申請狀況。如確定獎勵金申請尚未成功遞交,合資格父母可於嬰兒出生後6個曆月內親身向出生登記處遞交獎勵金申請。遞交申請時,父或母須帶同香港身份證或有效旅行證件的正本,以及提供嬰兒的出生登記編號。登記處的地址及聯絡方法如下:https://www.immd.gov.hk/hkt/contactus/birth.html。 |
問 9 | 成功申請新生嬰兒獎勵金後是否有確認通知? |
答 9 | 經網上成功提交獎勵金申請後,網頁會即時顯示電子確認書;而在出生登記處申請後,會即場收到紙本確認書。 |
查詢
致電2810 3568或電郵至newbornbabybonus@cspo.gov.hk。
註1 例子一:如嬰兒在2023年11月1日出生,現金獎勵申請須在2024年5月1日或之前遞交;例子二:如嬰兒在2023年12月31日出生,現金獎勵申請須在2024年6月30日或之前遞交。